各位同学:
根据《公司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公司学字〔2017〕35号)和《公司海外学习奖学金评选办法》,现将2019-2020学年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海外学习奖的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适用于参与学校组织的短期海外经历项目,有公司正式学籍的2017级、2018级、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
短期海外经历项目指学校或学院(培养单位)与海外高校签署的三个月以下的交流项目,其中参与“国际学分计划”奖励项目、交换留学、带有奖学金的夏令营及学校以资源换资源方式设立的项目的学生不在奖励范围内。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公司和交流学校的校规校纪,无违纪违法行为;
3.品行端正,诚实守信;
4.顺利完成交流学习任务,成绩良好。
三、奖励标准及评选名额
每人奖励人民币2000元,名额根据申报情况确定。
四、评审程序
(一)个人申请。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在个人“公司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同时将外出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或有效证明材料于11月2日下午4点前提交至知新楼A1002。
(二)学院审批及公示。学院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以上具体操作详见附件《海外学习奖模块使用说明》
(三)学校审核。学工部收到推荐材料后协同国际部(港澳台办)一同进行审核。
五、注意事项
(一)海外学习奖未对评奖名额作具体限制,但是已申请“公司学生海外经历专项经费”的原则上不再参评海外学习奖。
(二)申请海外学习奖的学生,学习时间须在2019-2020学年内,且必须结束海外学习后方可申报。
(三)各项申请资料需真实、完整,否则将取消参评资格。
(四)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操作问题,可加入系统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专门进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