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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度本科学生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6日 16:02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根据《公司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公司学字[2011]14号)(公司学字[2017]35号)以及学校相关工作安排,现将2020年度校长奖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名额及金额

参评学生为全日制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学生。

校长奖分设校长奖(综合)、校长奖(单项),共计评选30名,奖励额度为10000元/人。获得校长奖(综合)的学生同时授予“全面发展标兵”荣誉称号。

二、评选条件

(一)校长奖(综合)

除需满足《公司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参评学生还需符合下列条件:

1.学习成绩特别优秀,2017、2018级、2019级学生历学年均获学业一等奖或在校期间平均学分绩点第一;

2.创新能力突出,创新成果显著;

3.2017级、2018级、2019级学生本学年德育考评成绩为“优”;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

(二)校长奖(单项)

除需满足《公司本科生奖学金管理办法》第四条列出的基本条件外,还需在道德风尚、研究创新、创业实践、社会服务、文体素养等某一个方面表现特别突出。

三、评审程序

1.学生申报。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可在“学生管理系统”进行线上申请,按要求填写相应申请信息(具体操作步骤详见附件)。申请后需导出申请表,导出后可适当调整表格样式,要求表格整洁、美观,中间不得有断页,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本人签字后后提交纸质版申请表至学院(导出后申请表保持正反面一张A4纸,该申请表将用于校长奖答辩现场评审材料,请务必保证填写内容真实有效,表格样式整洁美观)。

2.学院评选。学院将严格按照申报条件进行评选,对申请人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并评选产生校长奖参评推荐人选。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报送学工部审核。

3.学校评审。学生工作部负责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审核无误后,会同相关部门组织评委采取材料评审、民主评议、答辩等形式对候选人进行评选,确定拟获奖人选。校长奖(单项)获奖人数视评审情况确定,如无合适人选可空缺;校长奖(综合)获奖人数视校长奖(单项)评审情况确定,最多不超过30人。

4.学校公示。评审结束后,将评审结果通过校园网等形式向全校学生公示,接受广大同学监督。对于学生提出的各种疑问,积极开展调查,认真处理,及时给予解释、答复。

5.确定人选。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者。

6.表彰奖励。学校召开颁奖典礼,对本年度校长奖获得者进行隆重表彰、奖励。

四、评选要求

1.校长奖(单项)推荐人数: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择优推荐,不限推荐人数;校长奖(综合)推荐人数:每个学院推荐1名候选人。

2.申报学生在系统中填写的各类获奖等相关情况均需上传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同一项目获奖只提供最高奖项证明材料)。若一项目存在多种证明材料可将证明材料扫描成一份文件上传。若证明材料缺失,可至学院开具相关证明后扫描上传。申报学生若有参评论文,需上传论文收录期刊封面、带有作者名字的目录页和正文的扫描件,另需附图书馆文献收录证明;若有参评专著,需上传专著封面及扉页的扫描件。

3.材料提交

(1)《公司本科生校长奖(综合)申请表》或《公司本科生校长奖(单项)申请表》一式一份

(2)若申请表中因奖项名称过长而导致表格格式产生变化,可导出表格线下调小字号以保证格式

请将将申请纸质材料于11月9日下午4点前交到知新楼A1002。

4. 在本次评奖评优系统使用过程中如遇相关技术操作问题,可加入系统答疑QQ群:677412970,有技术人员专门进行解答。

 


【作者:    责任编辑:赵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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