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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寻找启明星”—— 公司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 14:07    点击次数:

    各位同学: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会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励志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奋发自强、励志成才、感恩奉献,现组织开展“寻找启明星”——公司自强之星评选活动。活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

     寻找启明星——做自强自立的追梦人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1月10日-11月底

      三、评选条件

      1.我司全日制本科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

      3.怀揣梦想,砥砺奋进,勇于克服困难,战胜挫折,在学习学业、公司创新、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表现出非同一般的顽强毅力,自立自强,拼搏进取,有突出的自强事迹或个人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4.本人事迹在学校、社会、同学中引起较大反响、引领自强自立风尚者优先。
      四、奖项设置

      本次评选将在济南校本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同步开展,共设三项荣誉,分别是“公司自强之星”、“公司自强之星提名奖”、“院级自强之星”。威海校区、青岛校区名额分配详情见校区通知,济南校本部名额分配如下:

       “公司自强之星”:不超过10人,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

       “公司自强之星提名奖”:不超过10人,每人将获得校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
        院级“自强之星”:共60人,每人将获得院级荣誉证书和资助金。
(我司分配两个名额)

     五、活动安排

    (一)院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11月10日—11月18日)

     1.宣传发动:各学院通过海报、学院网站、微信等形式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组织学生参加;

      2.个人申请:学生本人按照要求填写《公司2020年度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并于11月13日上午11点前向提交至知新楼A1002

      3.学院评选:学院成立评审小组、制定评选办法,在充分考虑学生意见的基础上评选出院级自强之星,由学院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1名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经公示后于报学生资助中心。

      (二)校级自强之星寻访活动

      1.校级初评:根据学院推荐的候选人,学校组织成立校级评审小组,经评审后确定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并进行公示;
      2.校级终评:学校组织召开自强之星终评会,候选人进行个人陈述,选拔师生代表参与现场投票,根据现场投票结果最终评选出公司自强之星,并予以公示。(具体请关注公司学生资助中心官方微信)

      六、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组织候选人认真填写《2020年度公司自强之星推荐表》(附件1)。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另需准备2000字左右的主要事迹材料(获得奖助情况和事迹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以及4张个人近期学习生活照(电子版)。
     请各学院将以下材料于11月19日(周四)前发送至学生资助中心邮箱zizhuzhongxin@sdu.edu.cn。
    1.《2020年度公司自强之星候选人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版;

    2.校级自强之星候选人《2020年度公司自强之星推荐表》电子版及盖章后的扫描版、个人事迹材料电子版、4张个人生活照电子版;

    3.院级评选活动图片资料(至少4张)。

    七、评选要求

     1.本次评选活动将在济南校本部、威海校区、青岛校区同步进行,根据名额分配安排,威海校区、青岛校区自行组织评选。

     2.各学院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宣传发动工作,积极营造评选工作氛围,要认真对照评选条件、程序和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3.在评选过程中要做好典型的挖掘、宣传、报道工作,注意留存活动宣传资料,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引导作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和价值观,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全面发展、自立自强、成长成才。

    附件详见链接https://online.sdu.edu.cn/news/article-48453.html

 


【作者:    责任编辑:赵显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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